普法春风进地铁,生命大爱暖人心——南通开展《人体器官捐献和移植条例》普法宣传活动
时间:2026-05-08

为进一步提升社会公众对人体器官捐献的认知度、认同感和参与度,弘扬“人道、博爱、奉献”的红十字精神,4月30日,市红十字会联合市司法局、城东司法所,在轨道交通学田站“法润江海普法驿站”组织了《人体器官捐献和移植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普及宣传活动。活动通过多维度、接地气的宣传形式,将法律知识与生命接力的大爱理念传递给往来市民,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。

活动现场设置了宣传展板、横幅和地垫,红十字志愿者们向过往乘客发放《条例》文本和器官捐献宣传折页,普及“人体器官捐献遵循自愿、无偿原则”“器官捐献者的配偶、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申请器官移植手术,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排序”“志愿捐献者登记途径”等公众普遍关心的内容。

为增强宣传实效,活动还设置了“有奖知识问答”互动环节。题目围绕条例中的关键知识点展开,如“捐献器官是否需要家属同意?”“捐献意愿是否可以变更或撤销?”等问题。参与市民在答题中巩固了法律常识,还能获得红十字宣传品,现场气氛热烈融洽。

人体器官捐献是挽救垂危生命、弘扬人间大爱、彰显社会文明进步的高尚事业。此次地铁普法活动,不仅普及了人体器官捐献与移植的相关法律规定,更引导社会公众正确认识生命的意义与价值,消除误解与恐惧,鼓励更多爱心市民支持并参与人体器官捐献事业。南通市红十字会将持续创新宣传载体,推动形成“尊重生命、乐于奉献、移风易俗”的新风尚。
谨为生命,传递美意!